标题: Also this is why [打印本页] 作者: 酷子 时间: 2012-12-20 15:08 标题: Also this is why 博客有博主.版有版主.楼有楼主,吧有吧主......在自己的群里,我就是这里的主人.我可以做领头羊,聊自己喜欢的话题.再不担心会被踢,只有我踢人!当然在下还是够心慈手软的,不是太过份.大家还相安无事.可是实在让自己觉得不舒服,此时不踢更待何时?生活中,我可以不是老大,我可以受剥削受压迫,可是这里我是老大,在这里我可以七十二变,我可以呼风唤雨.谁让这是我的地盘呢.自家的地盘不撒野哪里去撒野?好在,我没有建群.所以你也别担心.